FUJIFILM X-T4 XF18-55mm
資訊
已成交 | 否 |
---|---|
型態 | 售 |
交易縣市 | 高雄市 |
刊登者 | airn |
廠牌 | Fujifilm |
類別 | 數位相機 |
價格 | 29,500 |
DonnaRobinson16908@gmail.com |
【配件】(1)全新未拆原廠電池*2
(2)原廠電池*1
(3)全機Hi-Life包膜(止滑防刮)
(4)全新螢幕鋼化膜(5)變壓器(6)傳輸線
(7)防掉手繩(8)相機主體(9)原廠盒裝
商品描述:本商品為二手品,經測試所有功能正常。
無拆無修無暗病
外觀狀況:95成新,無撞機無摔機,整體漂亮。
可小議價 合價即賣 喜歡可+Line詳談,ID:nn536888
【交易方式】高雄市面交,或匯款後店到店 宅配
商品7天鑒賞期 猶豫期可退貨!!
訊息留言
留言紀錄
*留言由新至舊排列
留言:proverbstu
第339條
(普通詐欺罪)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。 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339-1條
(收費設備詐欺) 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。
如:自動販賣機、售票機 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339-2條
(自動付款設備詐欺) 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。
如:銀行ATM 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339-3條
(電腦設備詐欺) 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製作財產權之得喪、變更紀錄,而取得他人之財產。 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339-4條
(加重詐欺) (1)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。
(2)3人以上共同犯之。
(3)以廣播電視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,對公眾散布而犯之。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341條
(準詐欺罪) 乘未滿18歲人之知慮淺薄,或乘人精神障礙、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,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。 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。
2023-06-06 10:15:13
留言:阿拉斯加大油桶
注意最近頻繁出現此詐騙的分身帳號
照片都沒有 信箱都很假
不要上當
2023-06-05 20:59:30
留言:ervin7012
如果沒法約面交, 還是要小心, 不要先付款, 也不要先付訂金
2023-06-05 20:52:42
留言:Kennywe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