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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注意惡意放鳥買家moo moo

資訊

已成交
型態
交易縣市 台北市
刊登者 Rex.Lu
廠牌 Nikon
類別 數位機身
價格 99,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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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上對話

先問我平日上班時間能面交嗎?

又希望我到離他方便一點的交易地點

已經把假請好準備跟他面交。後來直接封鎖不回

訊息留言

留言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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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者回覆

看來不只一位苦主遇到這位
2024-04-12 01:54:53
* 隱藏留言
2024-04-12 00:33:29

刊登者回覆

你前幾天跟我約好今日早上確認下午面交時間
結果前幾天到今天整個早上都沒有回
我在下午1400後發文
結果你三點多打字來跟我說要議價?



1.你價格沒有確認就跟我約時間,地點!
來亂的嗎?我也說避免浪費彼此時間。可以先傳照片給你確認結果你也是不讀不回

2.你說你早上要回我,結果剛剛1700打來,跟我說你比較只是比較晚回怎麼了嗎?

(以上都有錄音。如果M小弟還要胡說,我在放上來)
2024-04-11 18:16:53

刊登者回覆

你說我爽約?!

我本來已經不想鳥你了

你看到被公開後假借議價 想取消交易

結果說我爽約?
2024-04-11 17:33:59

留言:MooMoo0308

本人在這邊澄清

此為賣家隨意捏造不實謠言、搬弄是非‼️

4/11出發至台北時有私訊
賣家無故爽約
已影響我司名譽
將會保留法律追訴權~
附上對話證明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evCrNM1El7eumhpVj00y_fzRytNOmZyI/view?usp=drivesdk
2024-04-11 17:30:44

刊登者回覆

還好啦 也沒什麼和不和平解決的問題
我也不會去告他
遇到這種只能當作自己倒霉
Po出來警示大家,希望大家不要遇到,就好
2024-04-11 15:49:51
* 隱藏留言
2024-04-11 14:55:12

留言:tsiun

PUSH望平和解決,不然此人資訊在網路上很好找
2024-04-11 14:51:27

留言:貓貓犬

務必告死他!!

面交放鳥:需要賠償對方因面交而付出的成本
因為買賣契約的糾紛是屬於民事糾紛,如果放鳥者不願意賠償的話,只能透過民事訴訟的程序,向對方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,也就是去法院提告來尋求公道,報警是沒有用的!
2024-04-11 14:46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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